西安音乐学院音乐考级河南考区 2013年暑假考试报名简章 一、西安音乐学院考级简介: 西安音乐学院是我国“211”重点音乐高等音乐学府之一。多年来,学院着力加强音乐文化交流,与欧洲、美洲、亚洲十多所著名的音乐学院和艺术院校建立良好的合作办学关系,承担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西安音乐学院社会音乐考级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在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普及音乐教育,提高我国音乐水平和国民音乐文化素养的宗旨组织与领导音乐各专业的水平鉴定与考核工作,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国家级的社会普遍承认的权威性的水平鉴定,为学生的学习及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以促进我国业余音乐教育事业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整个考级工作力求保持和发扬我院严谨的学术作风和优良传统,在严格、科学的组织与管理下进行,确保考级评定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二、河南考区考级专业: 键盘乐:钢 琴、电子琴(单、双排)、手风琴 管弦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大 管、小 号 长 号、圆 号、二 胡、古 筝、扬 琴、琵 琶、中 阮、竹 笛、唢 呐、葫芦丝、笙、吉 他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少儿 舞蹈: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 打击乐:小军鼓,爵士鼓等 试唱练耳乐理:1级-6级 三、考试内容
按各专业考试曲目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可以参照西安音乐学院或中国音协考级教材)。评为可要求任何乐段开始或结束。一律背谱弹奏。 考试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现场的演奏(唱,跳)水平评定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四、报名程序: 1、有一定学琴史者均可报名,年龄不限。 2、外地考生可以函报,也可以由指导教师统一报名。函报款请从邮局汇款,不要在信内夹寄现金,以免丢失。 3、报名者须带报考费及考生同一底版的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三张,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 五、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请指导教师将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及时通知学生并望敦促按时办理。 2、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 3、报名表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准确。考生姓名、姓名拼音、出生年月必须填写准确。 4、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一定要问准确后再填,否则发生差错责任自负。 5、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或通讯地址,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填写,避免延误以后联系。 6、按照西安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规定,报名后不得更改级别、姓名,不予退款。请予配合。 7、因报名结束后须向有关部门上报有关手续,请考生认真遵守报名时间,过期将不再办理补报手续,函报者以当地邮戳为准。敬请转告。 8、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时通知。需邮寄准考证、证书者,报名时各加收邮寄费10元。 9、请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考级证书和退证书款(未通过和缺考者),超过规定领证时间仍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10、有关考级事宜和成绩查询(考试结束30日后),请直接向河南考区办公室咨询或相关网站查询。 六、河南考区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时间:4月10日--7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西安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河南考区办公室 2013年4月5日 附: 将达到高级别的学生作为有艺术专业特长生招生参考的依据。凡持有西安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各专业最高级别证书的学生,在升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八级以上的学生,持本委员会颁发的级别证书报考西安音乐学院以及全省高校音乐专业(系),可免专业初试;六级以上的考生,持本考委会颁发的级别证书报考我省中等艺术学校、艺术师范学校和艺术职业学校,可免专业初试;五级以上的考生,持本委员会颁发的级别证书,升初、高中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凡持有西安音乐学院颁发的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学生,报考大学部,持有*书且成绩为“良好”的学生,报考中专部,均可免于专业初试。持有试唱练耳(乐理)*书,且成绩为“优秀”者,可免于该科考试,成绩按75分计。(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